《芜湖市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3—2015)》近日出台,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,并提出许多创新性的措施和做法。
体育支出占公用经费不少于8%
行动计划指出,必须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。县区应设立学校体育活动专项经费,各中小学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不少于8%,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。利用现有渠道,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、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。2015年底,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规划保留的572所学校运动场地改造及运动设施更新。
中小学校必须开足开齐体育课
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,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,义务教育阶段1-2年级每周4节,3-9年级每周3节,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每周2节,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。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。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,学校必须安排一节列入教学计划的课外体育活动。
行动计划还要求各中小学要经常举办小型多样、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;要成立有助于学生提高体育技能的各类兴趣小组、社团。
学生体质测试结果向家长通报
各学校应加快建设学生体质监测室,每年对全体学生开展1次健康检查及学生健康体质测试;建立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报告书制度,小学生的测试成绩要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,初中及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;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。
各学校每年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,并向学生家长通报。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定期对学校实施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情况的抽测制度,并进行公告。
加大体育学科在升学考试中分量
完善体育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,逐步扩大考试选考项目,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中考总成绩中的比重。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,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、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记入学生档案,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及毕业、升学的重要依据。
学生体质水平纳入学校业绩考核
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,作为学校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学校,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从2013年起,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,重点对学校体育开课率、阳光体育运动、每天校园一小时活动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、教学条件改善、教师队伍建设状况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进行督导,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告